【歷史重現】第一批自由球員 彭政閔差點轉戰興農牛隊

udn聯合新聞網
發表於2020/11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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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 / 記者婁靖平/台北即時報導
不論是「旅外自由球員」,還是「自由球員」的宣告行使,彭政閔都是「先驅」,他也在當年婉拒興農牛挖角,和兄弟簽下5年長約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
不論是「旅外自由球員」,還是「自由球員」的宣告行使,彭政閔都是「先驅」,他也在當年婉拒興農牛挖角,和兄弟簽下5年長約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

中華職棒在2009年通過「自由球員」辦法,隔年開始實施,不論是「旅外自由球員」,還是「自由球員」的宣告行使,彭政閔都是「先驅」,甚至差一點改披「興農牛」戰袍。


中職討論自由球員制度(Free Agency,簡稱FA)多年,2006年12月因為日本職棒開始實施「亞洲選手權」、禮貌性到台灣拜會,聯盟才開始認真研究相關制度。


2007年元月初,中職召開領隊會議討論FA,當時的會長趙守博說,「已經一讀通過,尚須二讀(常務理事)確認」;但這一等,就等了兩年。


2009年12月23日,中職常務理事會議通過自由球員制度,確定2010年起實施,球員年資起算基準為2003年,滿6年即可旅外、滿9年取得自由球員身份。


2010年季後,中職公布符合「旅外FA」條件的51人名單,彭政閔率先遞交意願書,成為台灣史上首位行使「旅外FA」權利的球員。


在「恰恰」之後,林智勝(La New熊隊)、潘威倫(統一獅隊)、陽建福(興農牛隊)相繼宣告行使「旅外FA」,4隊都有球星在歷史留名。


當年盛傳日職巨人隊看中彭政閔,但他並未證實,僅說:「確實有經紀人在幫我談(旅外),或許機會不大,但這個動作總是突破,不管最後成不成功,這是身為球員的權利。」



史上第一次的「旅外FA」很熱鬧,韓職對潘威倫有興趣,林智勝也接受美職光芒、雙城、老虎、印地安人、運動家、海盜等隊測試,但都因轉隊費過高(嘟嘟1530萬元、大師兄1050萬元),無疾而終。


2011年10月,中職首度出現年資滿9年、名符其實的「自由球員」,除了彭政閔之外,另有兄弟象隊李風華、葉君璋、牛隊陽建福、鄭兆行、統一獅隊張泰山、高建三符合資格。


陽建福率先宣告行使,彭政閔跟進後引發騷動,牛隊除了願意支付1575萬元轉隊費,也提出月薪60萬元、3年複數約、合計2160萬元的爭取條件。


牛隊不但和彭政閔碰面,並邀請他造訪球隊、了解環境,象隊不想放走精神領袖,展開搶人大戰。


一個月後,彭政閔以自由球員的身分,和老東家簽下5年長約(附帶5年教練約),最高總值3628萬元、最少3060萬元,創下中職紀錄,也是隊史首位簽複數年約的球員


象隊開出新合約後,彭政閔只考慮3、4天就同意留下,他當時只希望有長約保障,且說:「我想告訴球迷,他們的聲音,我聽到了。」


而史上第一位宣告「FA」的陽建福,在遞出申請書後說:「這是中職的第1次,我希望自己能參與其中,象徵意義比實質收穫更重要。」


牛隊在2011年季後,以最少1080萬元(基本月薪30萬元),最高1200萬元的3年複數年合約,留下「阿福」。